将一小袋“润肤水”擦在脸上以后,长春市民李女士感到一脸的油腻:“这哪里是润肤水,分明是卸妆油嘛。”原来,这都是因为这袋没有任何中文标识的化妆品小样惹的祸。
市场赠品带动正品销售
“买200元,送价值38元试用装”、“买488送价值88小样”……您要是到商场购买化妆品,会经常看到这样的促销海报。很多消费者在购买时,往往会把正品和赠送小样的价格加在一起来计算是否划算。哪家赠送什么样的小样已经成为消费者是否决定购买正品的一个主要因素。
网络开始叫卖化妆品小样
尽管商家大多以“小样是非卖品、不以价格来出售”作为未具体标注生产日期等信息的理由,但是,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商家都将产品小样作为赠品来搭售给消费者,甚至一些购物网上还出现了一批以出售小样为内容的网店。
顾客缺少标识让人担忧
当前多数化妆品品牌赠送的小样都无生产日期、保质期的标注,一些进口的化妆品甚至连中文名称都没有,这才出现了李女士错把卸妆油当润肤水的事情。“有些是以前买化妆品送的,也不知道现在能不能用了?”不少消费者对此表示担忧。
“小样大多数都是10ml以下的试用品,也是非卖品,没有要求说必须标注生产日期。”重庆路一商场某化妆品专柜导购员这样告诉记者。此外,记者电话联系了上海一家国际品牌化妆品客服人员。对方表示:“我们每天都给会员寄送大量的产品小样,产品保质期都是3年,一般不会积压到过期;此外,由于都是从日本原装进口的,所以没有生产日期、品名的中文标注等。”
业内钻了相关标准的空子
据了解,在《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的国家标准当中标明:“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销售包装的标签。”“这也使得化妆品销售商有一定的‘空子’可钻,也就是说,他们可以以小样并非‘销售’品为由,不受到标签标注等方面规定的限制。”一业内人士作此表示。
消协发生纠纷维权困难
长春市消协相关人士对此认为:“按道理来说,作为赠品给消费者试用的产品,也应该算作销售范围之内,并按有关标准对保质期、品名进行规范的标注。但就目前情况看,很多化妆品小样都没有这样的标注,消费者在购买时就应警惕,发生侵害之后维权困难。” 啥标识都没有,这么多赠品放一块,我都分不清它们是做什么用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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